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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记者从昆明市财政局了解到,2020年至2022年,市级财政统筹下达资金1.18亿元,实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全覆盖。
为促进城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近年来,昆明市结合实际,强化机制保障、资金保障,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先后出台《昆明市乡村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6)》《关于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昆明市将连片特困地区及非贫困地区的所有乡村教师(包括特岗教师)均纳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范围,实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全覆盖。制定了补助标准,分档分层对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对贫困地区的乡村教师按每人每月500元至1500元标准分档给予生活补助,非贫困地区的乡村教师按每人每月300元至1000元标准分档给予生活补助。全市共惠及800余所学校(含教学点)近1.9万名教师。
为切实保障补助落实,市级财政出台了奖补机制。根据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市级按照月人均500元标准对贫困地区给予奖补,县区以每名教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予以配套,非贫困地区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自行承担。2020年至2022年,市财政统筹市级及市级以上资金,共下达乡村教师补助1.18亿元。
另外,昆明市还明确,每年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中,遴选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以此鼓励优秀教师扎根乡村,成长为人民教育家,市级奖励标准为省级奖励标准的50%,并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因地制宜、多种方式奖励乡村教师,关心支持乡村教育,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2020年至2022年,市财政共统筹安排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资金2200万元,惠及教师330人。(记者 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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