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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安阳市中小学2023年暑假放假通知-焦点信息

来源:中华网河南 发布时间:2023-06-13 10:49:08

安阳市教育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2010〕4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暑假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7月5日开始,8月31日结束;普通高中学校暑假7月14日开始,8月31日结束;幼儿园可结合本通知精神及实际情况进行暑假安排。9月1日新学年开始,学生正式上课。教职工放假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实际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期末考试时间,科学组织期末考试。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维护放假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7月5日暑假开始之前不得擅自停课。开学前,各学校要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扎实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各中小学要落实全市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五个“紧盯”要求,紧盯安全责任落实;紧盯关键时间节点;紧盯重点危险水域;紧盯重点学生群体;紧盯关键防控措施,扎实做好暑假期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放假前要重点开展防溺亡专项安全教育,广泛开展防溺亡“六不”宣传,反复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遇到他人溺水要积极主动呼唤周围成年人施救,防止盲目下水施救、手拉手施救,造成连带溺水身亡事故。要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成立学生防溺亡“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要加强家校沟通,通过家长会、微信群、告家长书等方式,对学生家长进行再宣传、再警示,坚持每周向学生家长发送防溺水警示提醒,通报近期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督促家长加强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对孩子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将纪律教育、法治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有效结合起来,教育学生暑假期间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教育学生注意防范暴雨、雷电等极端恶劣天气;要教育学生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要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止学生参与非法外呼、转发非法信息等“引流”活动,实施涉手机卡、银行卡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用气、用火的常识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要扎实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在放假前、开学前都要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对教室、宿舍、围墙、电气设备、体育器材等设施开展安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要认真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及防汛工作,实行三级值班带班制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人员、任务、责任”三落实。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置,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上下信息畅通。对暑假期间延长服务的学校(幼儿园),要确保学生(幼儿)暑期在校(园)安全。

三、科学做好暑假期间各项教育工作

各中小学要将暑假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的教育网络,做到暑假期间教育不间断。

一是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暑假课业负担,精减暑假作业,增强作业的适切性,改革作业形式和内容,探索弹性作业、分层作业。禁止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要加强班级即时通信软件的管理,严格执行“八个禁止”管理规定。

二是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各学校要和家长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对学生情况进行定期联系和反馈,为学生提供暑期生活、学指导。引导家长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教育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户外锻炼,有意识的给孩子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三是做好假期德育工作。开展学近平总书记视察安阳讲话精神宣传教育活动,传承红旗渠精神,探寻殷商文明;要鼓励学生每天收听(看)新闻,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积极和社区联系配合,组织开展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爱民助民活动;鼓励学生积极走进红旗渠、殷墟、中国文字博物馆等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走进科技馆、图书馆等社会公益性设施,拓展兴趣爱好,丰富假期生活。

四是鼓励学校暑假向学生开放。今年继续鼓励各学校将课后服务延伸至暑假期间,开放学校图书馆、阅览室、操场等场所设施,为学生提供暑期自主学、阅读、体育运动及其他兴趣活动的场所,可提供作业辅导答疑、“课程超市”,突出自愿性、选择性,坚决防止集体补课、上新课。要突出服务时间上的灵活性,可采用每天时间总量不超过4小时,注意与家长上下班时间做好有效衔接。

四、加强对在职教师职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暑假放假前,各县(市、区)、各中小学校要组织一次师德师风教育学活动,组织教师学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安教师〔2017〕305号)等文件,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校外培训机构授课。要加强教师职业行为管理,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对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处理。

五、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监管

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暑假期间不得组织培训。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途径,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了解国家“双减“政策,理性选择校外培训,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班、预班等。确有非学科类培训需求的,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培训机构集中的热点区域以及学校周边区域的巡查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并及时向社会通报。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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