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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太原6月28日电 (记者 范丽芳)医院收治交通事故伤员后,7日内先行挂账治疗,不得向伤者及其家属催收医药费用,不得因急救费用而延误诊疗。6月28日,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局长任小勇介绍医疗机构实施“快抢救”推进情况。
针对交通事故伤员,近年,山西省卫健委通过织密织牢伤员救治网络、提升医疗机构急救水平、加强对基层救治工作指导等方式,推进医疗机构实施“快抢救”。
2023年5月,忻州市宁武县境内发生一起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联系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该院专家组通过远程平台对事故现场进行指导,同时派出3名专家赶赴现场,并于次日将3名重伤员转诊至医院救治。目前,3名重伤员已脱离生命危险,伤情稳定。
2023年4月,太原市建设北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被送往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抢救,术后呼吸机辅助呼吸并接受重症监护。道交基金为李某某垫付7日内的抢救费用20.4万元,垫付7日后的抢救费用9.9万元。目前,李某某已痊愈出院,正在康复中。
上述两家医院同属“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
截至目前,山西共审核确定211家医疗机构为“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医院”,实现全省市县全覆盖,累计救助交通事故伤亡人员14352人次,共垫付抢救、丧葬等费用3.92亿元,有效缓解因发生交通事故致伤致死人员及家庭的经济压力。
随着上述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山西交通事故死亡率已由2019年的5.24%,降低至目前的2%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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