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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记者 杨烁 摄
浙江在线6月27日讯(记者 杨烁 实习生 裘伊涵)6月27日上午,《共享法庭建设与运行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发布会在杭州临安召开,会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标准进行了解读,该地方标准6月29日开始实施。
会议上介绍,目前全省建成共享法庭2.7万个,覆盖100%的镇街、98%以上的村社以及众多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社会团体等。但从省内看,由于共享法庭覆盖面广,受各种因素影响,各地区的建设发展仍存在不平衡现象,提供的司法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迫切需要针对共性问题统一标准、明确规范。由此,《共享法庭建设与运行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应运而生。
该标准明确了共享法庭的定义和分类,提炼归纳了共享法庭资源、信息、服务3个共享属性,并明确了共享法庭怎么建、怎么做、怎么管等问题,细化拓展了共享法庭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的5大主要功能。
作为共享法庭的诞生地,该标准充满了浙江特色。浙江在线记者了解到,共享法庭充分借力数字化手段。目前共享法庭集成应用已经迭代升级至2.0版本,在全省11个地市、81个法院试点,15179个庭务主任、1719个法官参与使用,当前仍在不断完善中。
会议介绍,制定共享法庭省级地方标准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的生动实践。共享法庭起源于浙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的重大创新,制定共享法庭建设与运行标准,有助于夯实基层治理法治底座,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洽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接下来,浙江省高院将把标准的实施作为全省共享法庭建设工作的重要一环来抓,健全完善相应的评价机制、督查机制、考核机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规范》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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