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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近日,在南京江宁金箔小龙湾路口处,厉某驾驶一辆红色小型轿车由东向西直行,与田某由南向西左转弯骑乘的电动车在路口相撞。
当地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民警赶到现场时,厉某声称田某骑车闯红灯,自己过路口时为绿灯。但田某却称是厉某开车闯了红灯,左转才是绿灯,双方吵得不可开交。
监控画面显示,田某骑行电动车的速度很快,在红灯最后1秒即将结束时经过停止线。慢镜头显示,田某是在红灯与绿灯交接时加速左转弯冲至路口,等于抢了红灯、绿灯各半秒;在绿灯最后2秒时,厉某驾驶的车辆距离路口数十米,绿灯最后1秒时距路口约10米,绿灯即将跳黄闪时,厉某驾驶车辆快速驶过停止线进入路口,是标准的抢绿灯尾巴,但车身经过停止线时已经为黄灯。
原来,两人都属于未按信号灯通行,厉某踩着绿灯的尾,田某冲着绿灯的头。然而,两人“抢秒”却都没有“抢准”。最终,民警判定该起事故双方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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