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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海南 | 陵水土福湾海防林断带仍未动工修复 当地多部门:在调查谁毁林

来源:南海网 发布时间:2022-02-26 05:19:20

>>直通海南省网上督查室

椰视频 | 陵水土福湾40多亩海防林断带 恢复工程迟迟未动工

近日,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对陵水黎族自治县土福湾清凤海棠长滩小区附近岸滩海防林出现断带问题进行了报道,引起社会关注。25日,小区业主反映称,陵水林业局重新发了一份“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限于2022年3月1日前按照海防林设计要求进行复绿到位,但至今不见动工。(查看此前报道>>)

陵水林业局近日将限期整改通知作了修改,所限日期改为3月1日,发文对象改为清凤海棠长滩一期开发商陵水阳光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责令整改通知书”上期限有变化

此前报道中提到,陵水林业局于2月14日向海南海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发出的限期整改还林通知存在多处漏洞,其中,一处限期整改日期写成“9月31日”(9月没有31日),最近一处限期整改日期写成“2月29日”(今年2月没有29日),小区名称“清凤”写成“清风”,被多名读者吐槽职能部门行政作风不严谨。对此,陵水林业局局长王世阳表示,通知书发出后,接到相关小区业主反映上述问题,现已重新修改。

记者注意到,修改后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上,将限期整改日期由“2月29日”改为“3月1日”,发文对象改为清凤海棠长滩一期开发商陵水阳光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提及为何对发文对象作出改变,王世阳未作正面回应。

附近居民于2021年5月初拍到的图片显示,有人疑似在清凤海棠长滩二期前的海防林带连根挖出活着的树木。

居民提供素材举报有人非法挖树

报道发布后,有附近居民向记者提供了于2021年5月初拍摄的图影资料,其中疑似有人开着挖掘机,将清凤海棠长滩二期项目销售中心正前方的海防林区域中活着的大树连根挖出后移往他处。而记者在实地走访中对比发现,图片中的树坑所在位置已被填平,覆盖上草皮。

记者向当地行政审批局询问此事,该局工作人员查询后答复称,仅同意批准海南海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处置相关区域(上述小区二期前14.5亩地块)27棵枯死的海防林树木,并要求该开发商公司按照相关还林标准限期复种海防林树木。审批日期为2021年6月2日。这意味着,在获得批准前,海防林区域中活着的大树便被连根挖出后移走。

据《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第十一条及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沿海防护林总体规划,确需变更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沿海防护林林地用途管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改变沿海防护林林地用途。

附近多名村民向记者介绍,之前清凤海棠长滩小区前种有茂密的海防林,并没有缺口,儿时他们经常在林中玩耍,那时一旦发现有枯死的海防林树木,会立刻进行补种。

临近整改限期 还林不见动作

2月25日,陵水林业局局长王世阳答复记者,正在督促相关地块的整改还林事宜,群众提供的毁林线索已于2月9日移交陵水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时该局也在跟踪调查。当记者问及去年9月份省林科院介入调查的结果,以及如果开发商未按时还林,陵水林业局又将采取何种措施,他未作回应。

25日,陵水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接到陵水林业局来函反映清凤海棠长滩二期开发商海南海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或非法毁林的线索,据当地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反馈,该开发商持有砍伐证,事件有待进一步调查,现已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介入核实。

距整改限期3月1日仅有短短几天时间,然而,记者在清凤海棠长滩一期、二期前的岸滩仍未看到有关方面还林复绿的实际行动。

据《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对沿海防护林只能进行抚育或者更新性质的采伐,抚育或者更新采伐沿海防护林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经许可采伐的,应当在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非法改变沿海防护林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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