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即日起在全省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面向全省各类企业、工地,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易发多发的小工程、小项目,以及受疫情影响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物流快递等行业领域,突出做好摸底排查、联合接访、集中化解、依法惩处、落实制度、防范风险六方面工作。
深入开展摸底排查。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鼓励社会举报,主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网站,推行扫码投诉。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加强常态化摸底排查,推进网格化管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员包联企业、工地工作举措,开展全面排查。用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定期分析研判,准确掌握欠薪隐患和清欠情况。对摸底排查的问题隐患,列出清单台账,限期解决到位。
组织开展联合接访。抽调有关成员单位人员实行联合办公、联合接访,主动公布联合接访联系电话、具体地址以及时间安排,对联合接访欠薪投诉逐项登记,建立工作台账。人社部门和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每周接访半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落实“人社干部走流程”工作要求,每天到受理窗口接访一次、接听投诉举报电话、核实核查网上受理平台欠薪线索,推动欠薪问题及时化解。
集中化解欠薪问题。对投诉举报和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线索以及各类网上线索反映平台、省重点工作大督查等渠道交办的问题线索,一并开展核实核查,确属欠薪的,依法厘清欠薪主体,督促限时清偿到位。对历史陈案、重复信访案件,特别是涉及人数多或涉及金额较大的,由涉案地政府负责人包案落实,挂牌督办,一案一策,一抓到底,确保6月20日前化解到位,做到“事要解决”。
依法惩处欠薪违法。人社部门依法立案查处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已经查处并作出处理的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依法向社会公开曝光,符合条件的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规范本领域建设市场秩序,对导致欠薪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强化标本兼治、依法治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全面落实制度机制。聚焦欠薪问题易发、多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排查化解欠薪问题与落实工资支付制度机制同步实施,推行“一案双查”工作机制。督促在建、新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等制度机制,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强化源头治理,防止“先清后欠”。
防范化解欠薪风险。全省各地及时成立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班,健全处置机制和工作预案,落实工作责任,严格纪律要求,对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突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第一时间报告、迅速处置,防止事态蔓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