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召开的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梁黎明作《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指出,今年将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浙江省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启动之年,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着力推进高质量立法走在前列,强化现代化先行省法制供给。
围绕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地,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制定修订公共数据条例、快递业促进条例、标准化管理条例,继续审议乡村振兴、土地管理、电子商务等条例草案,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反不正当竞争等立法调研;围绕打造三大科创高地、改革开放新高地、新时代文化高地,将修订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开展开发区、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科学技术普及、哲学社会科学促进等立法调研。
浙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2021年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围绕浙江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制定修订环保法实施办法、动物防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开展固废污染防治等立法调研。
另外,围绕打造省域现代治理先行示范区,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将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禁毒条例,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应对、铁路安全管理、平安建设等立法调研;围绕打造人民幸福美好家园,将制定中医药条例,继续审议医疗保障条例草案,开展传染病防治等立法调研。
梁黎明也回顾了过去一年的立法工作。其谈及,2020年成为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常委会会议最多、制定修订修改法规数量最多、工作节奏最快的年份之一。
2020年,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12件,修改47件,废止13件,批准报批法规43件,对4件法规案进行了审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3项工作,对14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和调研,审查规范性文件69件。
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面前,法治成为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力武器。
梁黎明介绍,根据中央和浙江省委决策部署,在疫情最吃紧的时候,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时间作出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等10条措施;作出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决定。
作为立法监督机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在全国率先系统谋划编制公共卫生领域立法修法专项工作计划,对24件立法项目作出安排;听取和审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的报告,对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机制、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提出意见;开展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提出10个方面的问题清单等。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还制定了全国首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