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纠纷找什么部门处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发生劳动纠纷找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部门处理。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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