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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由省口岸办、丹东市口岸办、大连海关、辽宁海事局、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等单位组成的验收组,完成了对丹东港已开放范围内涉外南1#、南2#泊位的验收,同意泊位正式对外开放启用。
此次申请对外开放验收的两个泊位,均为5万吨级,计划于6月底前升级改造为10万吨级。两个泊位率先通过验收,拉开了丹东港开放建设及验收的帷幕,是丹东口岸营商环境优化的具体体现,为服务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迈出了坚实一步,对推动丹东地区乃至东北东部开放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杨靖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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