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
申请大连公租房,申请人需要向其居住的街道办事处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和书面材料,如果是新员工,可以通过单位提交。
2.审核
公租房申请材料的审查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初步审查,在提交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主要是材料是否齐全,初审结果将在辖区内公示5天。第二步是由民政部盖特进行的审查,申请家庭收入和资产将报住房保障中心进行最终审查和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实名举报的,经核实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房屋将被取消资格。
3.登记分配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家庭,将进行公租房资格登记,并进行住房分配。
大连公租房申请条件了解之后,哪些人能申请大连公租房?
1、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
需要具备四个条件,包括:申请人需要具有市内四区有常住户口;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贫困人口;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7平方米(含本数),其中住房面积为家庭成员在内四区和高新区拥有住房面积之和;家庭资产符合民政局确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产标准。同时,内四区和高新区以外的家庭成员的住房被纳入家庭资产。
2、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
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包括: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在内四区具有市有5年以上的常住户口;内四区、高新区户籍、居住证家庭成员平均年收入低于大连中低收入水平;家庭人口1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24万元;家庭人口2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44万元;家庭人口在3人以上的,家庭资产不高于60万元;对家庭成员在内四区市区(含高新公园)以外的住房计入家庭资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7平方米(含本数)。
3、新就业职工的家庭
需要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与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在申请日前6个月以上在内四区缴纳社会保险费;在申请日前五年内,申请家庭成员在内四区(包括高新公园)没有且从未拥有过住房(包括租赁公房)。
4、移民工人的家庭
申请人必须持有本市四区居住证累计满三年,且在申请年度内仍持有居住证;与用人单位在本市四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自申请之日起在本市四区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申请家庭保障需提供结婚证,根据已取得居住证的家庭成员上一年度在本市四区(含高新园区)工作的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中低收入水平;申请之日前5年内,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四区(含高新公园)内没有且从未拥有过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家庭保护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35岁以上单身申请人可作为一人家庭申请;如果申请人是孤儿(以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他必须年满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