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法系统部署开展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通过扎实开展政法系统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一体推进深化平安辽宁建设,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以及全省政法系统加强队伍建设三个专项行动,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3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政法系统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各部门一致表示,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力军作用,切实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成效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构建“1+3”工作体系
查改治建一体发力
近年来,全省政法系统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采取务实举措,推进高水平的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和专业化政法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推动政法工作实现新跨越,全省政法系统部署开展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省委政法委加强统筹协调,精心谋划部署,积极构建“1+3”工作体系,以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为中心任务,以深化平安辽宁建设,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以及全省政法系统加强队伍建设三个专项行动为主要支撑,旨在利用三年时间,推动实现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平安辽宁建设争先进位、法治辽宁建设提质增效、政法系统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持续增强。
“开展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是一场攻坚战,也是总体战。”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全省政法系统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激发“绝大多数”政法干警变观念、求创新、谋突破;树牢系统思维,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和制约监督,查、改、治、建一体发力,实现长效常治;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推动解决疑难问题,形成整体合力,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全面提升执法司法质效
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聚焦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全省政法系统将在全面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上持续发力,积极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全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金融、涉税、商贸等领域突出违法犯罪,以及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犯罪行为。针对受案不及时、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久查不结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坚决严惩执法不文明、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现象。
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权益的司法保护,依法惩治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切实保护企业产权和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与相关部门携手,进一步加强涉企刑事“挂案”清理、涉非公经济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工作,凝聚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
省法院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制定服务保障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30条具体措施。针对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瓶颈性问题,立足审判职能,深化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制度,集中攻坚涉企超审限积案、信访积案、执行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不断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政机关不履行法院判决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推进涉企“法治体检”走深走实,建立律师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为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股东、社区矫正对象等合法经营活动提供保障服务。
依法维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
营造优质高效服务环境
为企业群众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是护航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聚焦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如何进一步优服务、促发展,在发布会上,政法各单位也有明确部署。
省委政法委明确,要创新方法手段、夯实基层基础、强化能力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大力提升平安建设的科学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一窗通办”,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的优势,将治安、交管等更多的公安审批服务事项下放至派出所办理。检察机关常态化抓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公开听证、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法院系统深入开展为企业办实事活动,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完善投诉办理反馈机制,真正让市场主体得到司法实惠。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一网通办”“只提交一次材料”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记者 刘乐 黄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