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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开展企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工作试点
重点产业领军企业评选当年可自主认定1名产业创新人才或1名首席技师,高新技术领军企业可自主认定1名产业创新人才
近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云南省领军企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云南省试点领军企业可自主认定一批“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产业创新人才和首席技师,经专项主管部门审核,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直接给予相应支持。
试点领军企业分为重点产业领军企业和高新技术领军企业两类,要求在云南省域内注册、主营业务与云南省重点产业领域相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重点产业领军企业试点名单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各重点产业牵头部门以及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税务局研究提出。高新技术领军企业试点名单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税务局等部门研究提出。
列入试点的重点产业领军企业,评选当年可自主认定1名产业创新人才或1名首席技师;高新技术领军企业,评选当年可自主认定1名产业创新人才。
省委人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试点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破除人才评价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问题,赋予用人主体更大自主权,全面激发企业引才用才积极性。下一步,云南省相关主管部门将分别建立重点产业和高新技术领军企业库,并按程序提出试点企业名单,组织试点企业开展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工作,视实施效果后再逐步推广。(记者 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