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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建立健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

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时间:2023-02-01 15:44:35


【资料图】

邢台建立健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

截至目前,药品平均降价59%,单个产品最大降幅98.7%,耗材平均降价74%,单个产品最大降幅99.21%,年可减轻患者药费负担6亿元以上

1月29日,从邢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市落实国家、省组织的11批337个品种药品和14批41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药品平均降价59%,单个产品最大降幅98.7%,耗材平均降价74%,单个产品最大降幅99.21%,年可减轻患者药费负担6亿元以上,大幅减轻患者就医用药负担。

“以5mg规格包装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为例,全市集中采购前每盒单价为41.44元,集中采购后价格为1.57元,下降幅度96.21%,切实让老百姓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邢台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有效推进集采工作,该市建立健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全面落实好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医保报销政策,加强中选药品采购、配送、使用、结算回款全过程指导和监管,动态监测预警药品短缺信息,形成了符合邢台实际、具有本地特色的制度运行体系。

为治理医疗机构拖欠企业货款的顽疾,邢台市医保局会同财政局和卫健委制定了《邢台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周转金实施意见》,规范资金使用方式、中选药品收付款方式,在全省率先探索实行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配送企业直接结算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医疗机构拖欠医药企业货款的问题。

此外,邢台建立健全了资金结余留用机制,鼓励引导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市医保局利用河北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增加的监测功能,对各医疗机构实际采购数据、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建立中选药品耗材采购进度定期通报机制,对于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药品的医疗机构,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加强管理,并在医保基金拨付、医保定点资格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等方面予以惩戒。对于不按规定合理使用中选药品的医务人员,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记者邢云)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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