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投资可以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参与经营的方式,称为股权投资,即信托投资机构以投资比例作为分取损益责任的依据,委派代表参与投资企业的领导和管理。
另一种方式是合作,称为合同投资,即不参与经营管理,只在资金投资。对于以这种方式进行的投资,在投资后,信托投资机构将按照约定的固定比例在分取进行投资,到期后将继续投资,或者转让股权并收回所投资的资金金融信托投资机构在投资生产企业和金融公司时通常采用以下方法:
1、长期合作投资。作为投资企业的长期合伙人,投资者不需要提前与合伙人约定投资回收日期,但只要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投资合作关系就一直存在。
2、定期合作投资。定期合作投资是指投资者投资时事先约定的投资期限。合作投资期间,投资者按照投资比例分享经营收益,承担经营风险。
3、固定分红投资。投资者在投资时预先约定一定时期内的固定利润份额。
4、保息分红投资。保息分红投资是指投资者在投资时,事先约定合资公司在投资期间根据信托投资公司投入资金的金额定期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