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哪些材料
房屋过户就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转移登记的原因行为有很多,比如继承、析产、买卖、赠与等都将产生房产过户。一般过户均需要双方亲自到场或一方持生效法律文书、公证书等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通常需要提供的材料有: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必要材料。其中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继承公证书、分割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等。
房地产过户的种类
(一)继承方式过户
200元公证费、280元登记费。总计480元
(二)赠与方式过户
1050元公证费(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三)、280元登记费、契税10500元、
总计11830
(三)买卖方式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