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我省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义务教育学校的学区划分实行属地管理。各地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小学、初中新生报名信息采集按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全面清理取消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证明材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
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公民同招”,即同步开展登记报名、入学录取、注册学籍等工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十项严禁”,坚决防止学校变相“掐尖”招生,禁止“中考移民”。同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就学,对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确保持有居住证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平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