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日前,省安委会组成9个督查组分赴全省各地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进一步督促推动各地党委、政府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和措施落实,确保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五一期间全省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据了解,此次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深入企业实地检查和“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对13个市(地)政府(行署)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其中对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市实施驻地督查;每个市(地)至少抽查2个县(市、区),重点行业领域至少覆盖5个,每个行业领域至少抽查1户企业。督导检查主要内容包括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本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情况;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部署及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防范措施制定落实、隐患问题整改及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项目开工和复产复工安全等,以及参照《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督查检查的事项。
省安委会要求,各地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积极配合督导检查组开展工作,推动本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落细落靠,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督导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和落实“双签字”要求,对检查发现的生产安全隐患及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责成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并跟踪督办,确保生产安全隐患整改到位、非法违法行为处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