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14日消息(记者 任桐)近年来,部分非法社会组织或个人假冒专业律师、权威专家或金融机构内部人士等,借“代理维权”之名收集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捏造事实、违背合同约定、突破法律底线,牟取非法利益,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社会民生和经济稳定。为遏制市场乱象,防范金融领域相关风险,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海南银保监局联合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防范金融领域非法代理风险 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的通告》(下称“通告”)。
《通告》提醒消费者防范委托非法代理“维权”可能面临的个人信息泄露、遭受经济损失、失去保险保障等风险,警惕遭受诈骗或传销侵害。呼吁消费者正确看待金融产品、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和投资理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强调保持对“代理维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公安机关将从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追究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近几年来,非法代理维权从个人散发逐渐呈现出运作模式“产业化”、宣传方式“网络化”、蔓延态势“扩散化”的特征。《通告》表示,部分非法社会组织或个人通过微信朋友圈、社交平台、线下免费法律咨询宣讲会等多种方式,发布帮助消费者代理退保、停息挂账、修复征信等广告,怂恿或诱骗消费者委托其代理投诉举报,并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手机卡、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收取高额代理维权手续费或咨询费,牟取非法高额收益。
针对非法代理维权乱象,《通告》提示金融消费者认清非法代理的手法及其危害。《通告》指出,非法代理通常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伪造证据材料,向金融监管、信访等部门投诉举报,阻碍消费者与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开展有效沟通,并以重复投诉、缠访闹访等手段向金融机构施压,以达到其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截留套取资金、唆使消费者转购非法理财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等目的。
由于潜藏利益巨大,甚至部分黑恶势力参与其中。除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投诉举报外,还诱导其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加入代理组织,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代理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多少作为级别高低的依据,如此在全国开枝散叶形成有组织的团伙。上述行为将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遭受经济损失、失去保险保障等风险,甚至遭遇诈骗或传销陷阱。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金融领域的非法代理维权行为主要集中于保险、信用卡和消费金融领域。比如早已过了“犹豫期”、保险合同已经生效后,捏造保险公司销售不合规的理由要求全额退保;甚至已正常退保多年的保险合同也通过“非法代理维权”要求补偿退保损失。再比如明明因个人过错还款逾期造成征信不良记录,想方设法捏造出豁免理由强迫银行机构修复其征信。这些恶意投诉者投诉理由五花八门,但无外乎都是戴上弱者的面具恶人先告状,妄图通过恶意投诉给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施压,以期牟取非法高额利益。
《通告》提醒金融消费者,应正确看待金融产品,树立依法维权意识。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渠道了解融资成本、抵押、担保、保险责任、现金价值等金融概念,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和投资理念,接受正规持牌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拒绝接受非法从事金融借贷、非法承诺保本保收益等违规执业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障个人资金安全。消费者如果对购买的金融产品或享受的金融服务存在疑问,应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可以直接通过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信访部门等公布的官方渠道反映诉求,或向行业自律组织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等,如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此外,《通告》指出,2021年始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转入常态化开展阶段,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重点对金融放贷、信息网络、社会治安等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进行标本兼治,积极维护良好营商环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也明确将“严厉打击职业化第三方及保险公司内部人员非法获得保险客户信息,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等行为”列入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内容。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建立联动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司法机关与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通报反馈制度,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形成打击工作合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遏制非法组织或个人“代理维权”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环境,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