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10日消息(记者王燕珍)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一辆小轿车相碰撞后,事故的三名伤者在治疗时急需钱,随后获得海南省道路救助基金垫付的共计24.8万余元,三名伤者也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救治。3月10日,交警特别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医疗抢救费用无法及时支付时,受害人可申请救助基金先垫付相关费用。
2022年1月28日9时许,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海屯高速公路由屯昌往海口方向行驶至海口市秀英区海屯高速公路8公里300米路段时,该车的左前部位剐蹭到中间防护栏后越过中间隔离带,与相对向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人死亡,三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三位伤者多处骨折,被送往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抢救治疗,急需手术。这突如其来的横祸和手术费,让本不富裕的当事人家庭束手无策。
一线办理民警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与道路救助基金工作人员联系,经了解,符合基金垫付申请情形。道路救助基金工作人员及时与医院医务科负责人了解伤者情况并协调开辟绿色通道。医院积极按照“警医联动”长效机制工作要求,建立并畅通“绿色通道”,按照“先救治、后收费”原则,确保交通事故中伤员得到快速及时、专业有效的救治。后期海南省道路救助基金为三位伤者垫付了24.8万余元。
据海南省道路救助基金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此起交通事故中,海南省道路救助基金作为救命钱,极大保证了伤者得到了及时的治疗,为伤者雪中送炭。目前,广大群众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一概念还不是很了解,此基金的使用还不是很广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医疗抢救费用无法及时支付时,救助基金及时为受害人垫付相关费用,确保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的专项基金。建立这项制度,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充分提现了政府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关爱和救助。
如有疑问,可咨询全省服务热线0898-68835190。相关申请主体也可以向设置在各市县公安交警部门的救助基金服务网点提出申请。
具体网点分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