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3月1日电(缪超 敖心怡)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3月1日在昆明召开《云南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云南为解决“停车难”“停车贵”问题,提出城市机动停车位供给总量按机动车保有量的1.5倍进行规划。
近年来,随着民众生活水平提高,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停车难”“停车贵”逐渐成为城市居民交通出行的难点痛点,严重影响城市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近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结合云南省实际,针对云南省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短板弱项,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巡视员刘绍鸿介绍,《实施意见》要求城市机动停车位供给总量按机动车保有量的1.5倍进行规划,住宅类建筑配建停车位不低于1.8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住宅类建筑配建停车位不低于1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公共停车场提供的停车位占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不低于15%。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云南省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的城市停车系统,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停车问题有效缓解,初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共治、社区参与的城市停车管理治理新格局。到2035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有力支撑现代城市发展。
在解决“停车难”“停车贵”难点痛点的过程中,云南将推动信息化发展,加强机械式停车装备的研发和应用,统筹推进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建设,支持机械式停车设施按特种设备申报。建立停车信息管理平台,推广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制定出台共享停车政策。
此外,云南还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共同投资建设和运营停车设施。支持采取“债贷组合”等方式,探索开展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资金(REITs)试点,构建多元化停车设施融资体系。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