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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28日消息(记者 谭琦)近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海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通知,根据《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自3月1日起海南将全面开展延长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环保免检年限改革工作,现行的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6年环保免上线检验年限延长至10年。
免检延期对象包括车龄(以车辆初次登记之日开始计算,下同)不超过10年且在海南本省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放检验的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环保免上线检验。
车龄超过10年(含)的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其定期检验仍按现有政策执行。环保免上线检验的车辆仍需按现有政策参加安全技术检验。若在上一个检验周期内存在经路检路查、入户监督抽测、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手段查实排放超标的,或在本检验周期内存在排放检验不合格记录尚未复检合格的,仍需按现有规定参加排放检验。
车辆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检验机构通过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监管平台获取车辆是否符合免检条件,如符合免检条件,将免于进行排放检验,机动车检验机构凭免上线检验专用报告单进行安全检验,同时将免上线检验专用报告单推送公安交管部门,衔接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如不符合免检条件,车辆进行排放检验并出具排放检验报告单,按现有政策执行。
海南将不断完善监管机制,通过机动车遥感监测、黑烟车电子抓拍、现场路检路查、入户监督抽测等技术,筛查尾气超标车辆,形成超标排放车辆“线上+线下”筛查监管机制,有效提升机动车排放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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