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被纳入河北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为倡导绿色理念,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培养全社会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生活方式,近日,省水利厅会同省文明办将节约用水纳入《河北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2021年版),把节水型单位建设作为河北省文明单位日常考核和年度测评(复查)的依据之一,为河北节水工作增添了新抓手。
依据测评细则,已创建及正在申报创建的河北省文明单位,通过“河北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动态管理系统”注册并上传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省文明办、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各系统组织对上传的节水型单位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测评考核。省文明办每年还会以此测评细则对河北省文明单位组织抽测复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各系统组织对文明创建单位的节水宣传、节水器具、计量设施等进行年度测评,测评成绩作为重要依据报省文明办,择优推荐参评河北省文明单位。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节水型单位建设内容明确列入测评细则,是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的一项有力举措,将使广大创建单位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以更高的热情自觉参与到全社会节水行动中来。(记者赵红梅 通讯员任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