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在西安召开全省医保工作视频会议。会议系统回顾了全省去年医保工作,同时全面部署了今年医保重点任务。
去年做了啥?
全省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324.42万人
据初步统计,去年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3891.64万人,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其中城镇职工783.8万人,城乡居民3107.84万人。
去年我省取消了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户籍限制,落实居民医保人均补助再增30元的惠民政策;明确三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助推我省人口均衡发展;持续优化大病保险制度,统一全省大病保险待遇,继续向困难群众倾斜。各统筹区基本实现市级统筹,统筹区内资助参保和救助标准实现统一。去年医疗救助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07.65万人,直接救助135.36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5.69亿元。巩固提升待遇保障水平,确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70%左右。去年全省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324.42万人,政策范围内支付62.72%。汉中开展长护险试点,为缓解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负担迈出坚实步伐。
实现门诊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去年全年计提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专项资金62.2亿元,全程做到“钱等苗”。三次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高限价,目前单检每人次38元、混检每人次10元。西安、延安向收治患者的医疗机构拨付资金7415万元,全力保障患者救治。
全省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全部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下脱贫人口县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
推动国家组织集采药品(一至五批)和冠脉支架落地惠民。组织8省联盟开展心脏起搏器集中招采,牵头11省联盟和我省开展未过评药品集中招采,参与兄弟省份组织的冠状动脉球囊、吻合器、导管导丝、未过评药品等集中招采,中选品种价格平均降幅超过50%。全年组织(参与)药品耗材集中招采160个。在全国第6个建立了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出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助推公立医疗机构回归公益属性。
西安、铜川、榆林等市DRG和韩城市DIP进入实际付费,各统筹区实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开展不少于100个单病种付费,7个统筹区开展慢性病按床日付费。全年检查医药机构36448家,处理违规机构9062家,追回违规资金2.43亿元。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截至去年底,全省累计激活量达到2879.3万人,医保服务初步从“卡时代”迈入“码时代”。
出台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经办规程,继续扩大定点医药机构数量。提前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县区全覆盖。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取消省内异地门诊备案程序,实现门诊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今年做什么?
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 6月底前出台落实办法
2022年,全省医保系统将继续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不断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全面推开医疗救助市级统筹,积极探索省级统筹实现路径。制定全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政策,结合救助资金筹集和救助对象需求,统筹提高救助比例和年度限额。稳步提高保障待遇,落实生育保险待遇,强化“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扎实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6月底前出台落实办法,年底前同步实施普通门诊统筹和个人账户改革。抓好新版药品目录落地执行。将定点医疗机构配备医保目录内的药品纳入定点协议考核,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做好患者用药衔接。
做好全民参保动员,对困难群众分类实施参保资助,扩大公益助保范围,确保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人群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健全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
年底前五大门诊慢特病治疗费可跨省直接结算
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招采中选结果,坚持“一品一策”,针对群众反映多、调价空间大的品种,积极组织(参与)省际联盟和我省药品耗材集中招采,年底前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总量累计达到350个。
全面推进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落地运用,做好系统升级维护,优化平台功能应用。贯彻执行国家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因地制宜加快构建以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站为枢纽、村(社区)医保服务室为节点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年底前实现全省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全覆盖。
拓展经办服务线上办理,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持续提升线下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医保权益。夯实和优化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年底前实现各统筹区高血压、糖尿病、尿毒症透析等五个门诊慢特病的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马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