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下放审批权限 放宽办赛主体 提升待遇水平
我省一揽子新政惠及技能人才
记者2月17日从省人社厅举行的技能人才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我省陆续出台实施一系列技能人才新政,包括《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2022年一季度省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全省首批特级技师评聘试点企业名单》等,明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禁止做什么、紧缺职业有哪些、职业技能大赛谁来办、“塔尖”型人才享受哪些新待遇等问题。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审批权限下放
我省现有1500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约80万人次。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李建方介绍,今年4月1日即将实施《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明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得举办学制学历教育,不得开展文化学科培训等其他培训活动,不得代理学历提升等。《办法》还健全学校退出机制,规定在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内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对存在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超范围办学、有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形的,相关部门将视情况责令停止招生或注销办学许可证。
我省还将全面下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权限至县级,实现省、市、县三级各有侧重、权限清晰的属地、分级管理体系。
据介绍,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办法》的实施将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促进扩大就业创业、支撑制造强省战略起到重要作用。
紧缺型职业目录 每季度发布一次
《2022年一季度省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同步发布。今后,相关部门每季度都将联合发布一次目录,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企业需求的匹配度,增强职业技能培训时效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今年一季度目录主要服务全省“531”产业链、数字技能和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各地“你要培什么”,共发布50个。二季度将针对各地新需求,结合当地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支持各地“我想培什么”,再发布50个。三、四季度结合产业发展的实时需求、职业技能培训新政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推进及取证人员数量等情况,及时调整、查漏补缺,根据需要各发布20个。每季度发布的职业(工种)目录均对全年培训有效。
据介绍,首批目录选取我省具备鉴定评价条件的职业18个,涉及动车组制修师、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航空发动机装配工等重点产业链职业;围绕服务数字技能选取职业11个,包括电子商务师、物流服务师、互联网营销师等;聚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选取职业9个,包括养老护理员、农机修理工、救援机械操作员、快递员等;围绕“最缺工”职业排行选取职业10个,缝纫工、育婴员、家政服务员等被纳入目录。
技能大赛办赛主体放宽
全省去年共组织各类职业技能赛事380场,新增874名“江苏省技术能手”,直接参与人数超过20万人,与非疫情年度基本持平。《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明确竞赛申办“放开”、办赛主体“放宽”、赛事组织“放活”等最新要求,将更大力度释放技能力量和技能价值。针对以往竞赛申办“严进宽管,失之于松”的弊端,《办法》明确竞赛申办“放开”,改变赛前确定竞赛级别、类别的做法,把竞赛申办自主权交给办赛主体、把办赛监督权交给社会各方、把政府监管的责任压紧压实。
《办法》改变了过去人社部门主办、联办技能竞赛“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单一做法,人社部门原则上不再担当省级竞赛的主办单位,将更多精力放在当好“指挥员”“裁判员”上。省级机关、省级行业协会、地方政府、各级人社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职业(技工)院校、高等院校,均可申请主办、承办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办赛主体全面放宽。人社部门还将激活各种办赛资源要素,在赛项选择上,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办赛,结合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开门办赛、精准办赛,引领技能人才聚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塔尖”型人才待遇提升
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杨进保公布了首批特级技师评聘试点企业目录。为打破技能分级“天花板”,为“塔尖”型人才提供发展空间,提高其社会地位和待遇水平,我省第一时间启动特级技师评聘试点,首先在龙头企业中开展。全省20家企业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包括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启东中远海运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等,覆盖工程机械、港口运输、电子、钢铁、汽车、纺织、酿酒等重要产业链。
企业将与特级技师签订聘任协议,落实薪酬提升,比照本企业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相关待遇,吸纳特级技师参与科研攻关、重大项目招投标技术评审等工作。人社部门优先为特级技师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工作平台,为其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工艺流程改进、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等提供条件。(唐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