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16日消息(记者 张野)去年11月,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兴隆某度假酒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一旅行社在未与旅游者订立书面补充合同的情况下带领游客到消费场所听健康讲座并购买艾条等产品,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近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该旅行社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业整顿10天,并处罚款40000元。
2021年11月25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兴隆依云华美达温泉度假酒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导游夏某、肖某中两人带旅游团队到该酒店听健康讲座并购买艾条等产品,导游提供的《海南省旅游电子行程表》未安排该行程项目,涉嫌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经立案调查,导游夏某、肖某中所带的旅游团队是海南优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外联部经理张某华具体组织、安排、接待,该公司与游客签订的《国内旅游合同》有“品兴隆咖啡和参加康养推荐会”项目,张某华在公司未与游客订立书面补充合同的情况下,安排夏某、肖某和2位导游分别于12月24日下午、12月25日上午带团到兴隆咖啡文化博览园参观购物和兴隆依云华美达温泉度假酒店参加康养产品推荐会。
该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一致安排购物场所未与旅游者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鉴于旅行社积极配合调查,无违法所得。近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该旅行社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业整顿10天,并处罚款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