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信葫芦岛 微博消息,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范围
除绥中县外的各县(市)区及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1月25日以来往返绥中县人员及家属,重点行业人群,重点乡镇、街道。
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
至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各地区(包括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于2月13日18时前完成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另外,按照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持续扩大检测区域范围。
三、核酸检测采样地点
按所在地区统一安排,在指定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
四、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请广大居民(村民)根据各地区安排,积极参与、服从管理,携带手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申领身份证的儿童少年携带户口簿)到指定地点,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和样本采集工作。
(二)请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聚集、不互相交谈。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三)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请暂缓检测。采样前2小时内建议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
(四)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社区(村)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五)采样期间请广大居民(村民)不必恐慌,采样现场不要聚集围观,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六)对无正当理由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散布谣言信息的,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