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辽宁绥中县发布疫情防控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潜在风险,实施精准防控,尽最大努力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健康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绥中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2月8日14时起,在绥中全县范围内暂停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经营场所营业。
(一)所有餐饮类服务单位(市场、商场、超市、饭店、餐馆、烧烤店、饮品店、茶吧、奶吧、咖啡吧、蛋糕店、熟食店、城乡流动餐饮等),暂停营业。
(二)必须执行严格的防控措施,除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超市、农贸市场外,其它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经营场所(洗浴、歌厅、足疗店、台球厅、书店、影音店、摄影店、花店、服装店、理发店、美容院、手机店、彩票站、擦鞋店、干洗店等),暂停营业。
(三)网络外卖必须达到无接触取餐配送。
(四)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2022年2月8日14时起,为确保绥中全县范围内减少人员流动,集中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公交车、线路班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实行交通管制,暂停公共交通服务,恢复运营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