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涛 通讯员季晓宇 赵宇璠) 随着春节临近,市公安局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运、禁售、禁放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已查处涉烟花爆竹类案件19起,治安处罚19人,批评教育10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720余件。
为做好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分县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严查烟花爆竹销售燃放行为。各公安检查站强化对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公安局治安局专门成立暗访检查组,集中对全市五金店、百货店、超市、小卖部、土杂店等进行暗访,对全市所有公安检查站等处的烟花爆竹禁运工作督导检查。
1月22日,公安雁塔分局调查发现,某小区业主微信群中有团购烟花爆竹信息,民警立即逐个上门对烟花爆竹予以收缴。1月23日,公安鄠邑分局民警巡逻时发现某村一商店售卖烟花爆竹。民警现场收缴了非法储存的鞭炮51盘、礼炮2箱,依法对经营者鲁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1月24日,公安鄠邑分局民警在辖区某酒店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9箱,依法对酒店经营者张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1月25日,周至县公安局民警在节前安全检查中发现,辖区某商店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0余箱,周至警方依法对商店经营者王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