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21年秋冬季及2022年春季重污染频发时段空气质量,10月12日,沈阳市全面启动秸秆禁烧管控行动,防止出现因秸秆焚烧导致空气质量急剧恶化的局面。
据了解,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在沈阳市全域范围内全天候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严格落实秸秆离田100%、无秸秆焚烧100%、发现火点追责100%。沈阳市将对每日巡查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情况向全市各地区政府进行通报,按月实施财政扣款,即每发现1处秸秆焚烧火点,将从市政府给地区政府发放的补贴资金和其他财政支付中扣减50万元。针对在巡查中发现的秸秆焚烧行为,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将对违法人员进行立案查处。
沈阳市建立秸秆焚烧举报制度,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采取实名制举报登记,对群众举报的秸秆焚烧火点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及时处理。环保举报热线为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