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乡村振兴局获悉:我省已制定了《山西省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六乱”整治标准》),重点对交通沿线、村庄街巷、农户庭院、田间地头等做出明确的整治要求。
《“六乱”整治标准》明确,将针对重点区域(交通沿线、村庄街巷、农户庭院、田间地头)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具体整治标准如下:
为实现交通沿线安全隐患消除、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美化有序的基本目标,交通沿线具体整治要求为:道路沿线无长期堆放垃圾,无乱涂乱画,无违规户外张贴物;铁路两侧无轻、硬漂浮物;途经村庄路段环境整洁卫生,无占道经营,无视觉污染;破损路面及时修整,交通标志、标线、地名牌整洁齐全完善;道路两侧隔离带、绿化带、护坡修整完善、绿化美化;道路沿线公共厕所,环境整洁,厕内干净。
为实现街巷干净整洁、农房立面整齐、环境和谐优美的基本目标,村庄街巷具体整治要求为: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村域水域基本完成清淤清杂;主要街道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无污水乱流;乡村生活垃圾统一入箱入池入车,无外溢,及时收集与清运;村内重点区域有绿化美化工程,有乡村振兴宣传标语;村内通信线缆基本消除“蜘蛛网”现象;不能及时拆除的废弃建筑有封闭围挡。
为实现庭院卫生环境美、物品摆放整齐美、厨厕干净清爽美的基本目标,农户庭院具体整治要求为:庭院房前屋后保持干净、整洁;院内整洁,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实行人畜分离;农户庭院绿化、美化、亮化;室内整洁,厨房灶台干净,户厕整洁、无异味;农户家庭成员卫生习惯良好,积极参与村集体各类评选活动。
为实现农业设施整齐、生产过程清洁、田园环境整洁美观的基本目标,田间地头具体整治要求为: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杜绝露天焚烧;田间地头无垃圾堆,无违法建筑、无废弃大棚,无废弃杆线;无农作物秸秆知堆乱放,无农业生产废弃物残留;农业生产设施规整有序,田间道路平整干净;周边湖泊、河塘沟渠清淤疏浚,无漂浮物,无乱排乱放;积极开展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