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省大数据局、省工改办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
8月17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李晓军表示,山东将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降费用,根据地方实践,实行‘多测合一’后,综合测绘费用可降低20%以上。”
长期以来,在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建筑许可过程中,为满足不同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要求,需要建设单位多次就涉及的土地、规划、建设、不动产等委托开展测绘工作,分别审核验收,测绘环节多、时间长、费用高并且存在同一标的物重复测量、相同材料重复提交等,是市场主体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
去年上半年,我省探索实施“多测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全省16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均出台了市级“多测合一”改革政策性文件,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多测合一’改革以‘一个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供一次’为目标,推动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省自然资源厅副厅级干部赵培金介绍说。
根据《指导意见》,“多测合一”改革主要涵盖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涉及的测绘业务(含不动产测绘),覆盖了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全流程;所指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是山东省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省人防办工程处处长吕文强表示,人防工程全过程、全环节融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人防部门通过“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的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审核,可不再进行实体工程现场核实。
李晓军说,推行“多测合一”改革,对于建设单位,核心体现为“三减一降”,即减环节——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阶段均涉及多项测绘工作,实行“多测合一”后,十几个测绘事项可整合为三四个甚至一个综合测绘事项,申请人所需办理的环节大幅压减;减时限——据统计,委托一家测绘机构实施联合测绘,充分应用前期测量成果,全流程测绘工作日可压缩三分之一左右;降费用——根据地方实践,实行“多测合一”后,综合测绘费用可降低20%以上;减材料——通过“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不同阶段测绘成果实现汇聚和共享,无需建设单位重复提交。
《指导意见》要求各市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专门测绘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更不得通过划分服务区域等形式变相垄断测绘市场。测绘服务机构对“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涉及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审批阶段,省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处长肖健说,《指导意见》提出将每个审批阶段涉及到的测绘业务分别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这样总计整合为四个测绘事项,“我们提倡,各市可以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整合为四个测绘事项,也可在这个基础上整合成三个或两个测绘事项,最终达到全流程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的目标。”在技术层面上,《指导意见》提出“多测合一”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测绘系统,方便测绘成果互认共享。《指导意见》还提出搭建全省“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