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保定市检察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自去年以来,该市公益诉讼检察共立案2178件,进入诉前程序2068件,提出诉讼154件,被建议行政机关整改到位率98.56%,挽回经济损失3500余万元。
据了解,检察公益诉讼,即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予以监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检察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最终目标就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是通过诉前程序解决,只有少数经诉前程序后仍不能整改落实的案件才进入诉讼,以督促相关部门修复毁损公益。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点领域之一。该市检察机关抓住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护航蓝天碧水净土”“‘走遍保定’生态文明教育实践”“矿山采砂场综合治理”等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及时解决环境受损问题。自从去年以来,该市通过诉讼方式向破坏生态环境的当事人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2400余万元,督促处理固体废弃物470余吨。
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守护百姓健康生活。食品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安全需求,该市检察机关以学校周边、集贸市场、畜禽养殖、超市及网络餐饮服务等为重点,在全市开展“餐饮行业食品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积极探索实践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聚焦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害。加大办理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积极配合全省重点工作大督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针对环境保护税款征收环节的管理漏洞,在全市开展“环境保护税收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将千余户应缴纳环境保护税的企业纳入征收管理。截至目前,该市共收缴漏征的环境保护税达500余万元,在正向激励企业节能减排的同时,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强化英烈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该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霍某侮辱凉山救火英烈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于去年4月获评第九届中国“十大公益诉讼”。保定莲池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七六”殉难烈士纪念碑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今年,该市人民检察院与有关单位联合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革命文物、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捍卫了英烈尊严,匡正社会公序良俗,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针对儿童坠井事故频发现象,该市开展了取水井安全隐患排查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共同维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
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积极投身社会治理。对于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保定检察机关积极行动,勇于探索。在长城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对全市200余处长城点段进行巡查,共立案9件,督促责任单位和个人对受损长城遗址进行了修缮和保护。此外,还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二次供水卫生等密切关系民生的问题开展了专项监督活动,为维护百姓人身和财产安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