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通报全省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检查期间,各级部门检查正常生产建设的矿井共计258矿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3212条,其中重大隐患14条,责令停产整顿矿井22座,责令局部停止采掘工作面9处,实施行政处罚1257.1万元,13名矿长累计考核计分51分。朔州市、忻州市、吕梁市、临汾市、阳泉市、运城市重大事故隐患数量和责令停产矿井数量均为“0”。
此次高突矿井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针对省内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用企业自查,市、县全覆盖检查,省应急管理厅抽查的方式开展。
此次专项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涉及通风系统、瓦斯抽采、防突管理、防灭火及安全监控等方面,主要表现为:个别煤矿瓦斯防治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技术人才匮乏、管理和培训不到位;井下抽采或消突方式与设计不符;防突瓦斯等级鉴定不规范,特别是突出危险性鉴定达到鉴定条件未鉴定、突出危险性评估代替鉴定等。
下一步,我省将坚决克服监管执法的“宽松软”现象,对存在重大瓦斯隐患的必须立即依法依规停产整顿和行政处罚;对瓦斯灾害严重、瓦斯防治能力不足、瓦斯事故多发的矿井,要加强重点监控;对人为破坏监控系统、传感器数据不上传、瓦斯参数测定弄虚作假等行为,要比照事故调查,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