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今年是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关键年,按照国务院普查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已由试点阶段转为全面普查阶段。
202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决定启动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普查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我省双柏县、建水县、盈江县被列入为全国普查试点县。
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做好普查工作,2020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有关通知,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各州(市)、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普查机构、强化组织领导。省普查办积极推进普查工作,印发普查总体方案,建立普查联动机制、调度督导、质量控制等机制,开展宣传培训工作,组建综合和技术专班,积极落实资金保障,推进普查工作。2021年6月22日,国务院普查办召开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电视电话会,会后,我省召开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电视电话会,对全省风险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目前,我省双柏、建水、盈江3个国家级试点县已完成调查任务,试点涉及的应急、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气象、林草、地震7个部门试点任务已完成,普查工作将由试点阶段转为全面普查阶段。2021年是普查工作关键的一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国务院普查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巩固普查试点成果,全面开展我省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