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安委办、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下发通知,就切实做好企业火灾防范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
通知指出,要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深入分析研判,找准本地区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发动企业全面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针对问题开展整治;要加强监管执法,惩戒违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必要时采取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以及临时查封、行政拘留、强制执行等措施。对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实施政府挂牌督办,落实临时性防范举措,采取约谈警示、抄告抄报、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强力推动整改,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要落实主体责任,夯实防控基础,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全员责任制,全面辨识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安全风险,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通知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火灾安全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企业火灾防范工作。要提升应急准备能力,高效处置事故。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要严格执勤备战,加强器材装备维护保养,组织对企业开展“六熟悉”工作。制定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综合演练;要重视舆论宣传,营造守法氛围。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特别是企业一线火灾风险管控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要完善各项措施,确保落地见效。将企业火灾事故防范工作作为“三年大灶”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形成企业火灾事故防范工作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