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安徽省医疗保障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政策包括支持中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支持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范围、推进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中医药服务价格改革、支持中医药参与医疗保障等5个方面,涵盖了医保的全流程、全要素管理。其中,在推进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政策明确,在DRG及DIP支付方式改革中,使用医保中医诊断编码,遴选一批中医优势病种探索按病种付费,与对应的西医病种同病同效同价。同时,将推动中医药服务价格改革,支持医疗机构按规定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加快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立项审核。
我省支持在医疗机构中推广中医治未病技术和方法,规范设立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将做好与长三角地区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衔接;并探索开展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此外,为加强政策研究,发挥第三方专业优势,政策还鼓励全省医保部门与中医药相关科研机构开展医疗保障与中医药发展课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