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3日从市税务局获悉,自6月1日起,重庆地区实行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这意味着,重庆实现了11个税种合并申报,在全国尚属首创。
具体而言,纳税人需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和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合并申报并缴纳税款。
6月3日,重庆市金科上尊置业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刘颖登陆电子税务局时,发现“特色业务”模块中新增了“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套餐”功能。
“合并前,申报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要分别进入电子税务局几个模块;合并后,利用套餐功能,填好数据,点一次‘提交申报’就能完成多税种的申报。”刘颖作了一个对比,“调整前,公司平均每个季度要申报土地增值税3次、申报印花税3次,调整后一个季度只需申报1次,方便操作也节约了时间。”
“在财行税10个税种合并申报的基础上,再合并企业所得税申报,实现了11个税种合并申报,在全国尚属首创。”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沈轶介绍,这不仅使申报次数减少了,部分财产行为税的纳税期限也同时作了调整——按期汇总缴纳、核定征收印花税调整为按季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由按月调整为按季申报缴纳。
市税务局提醒,纳税人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行选择合并申报或分别申报当期相关税种。此外,纳税期限调整前按月计征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如果已完成所属期为2021年4月、5月的申报纳税,在2021年7月征期进行合并申报时,只需申报所属期为2021年6月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并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