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水利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近日联合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甘肃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通过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进一步提高该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公正性、裁量的合理性。
上述《裁量基准》是为规范《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指导有关部门合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的。
据悉,《裁量基准》将《条例》规定的14种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视违法情节分为一般、较重、严重3种情况,在法定处罚幅度内,确定相应行政处罚裁量幅度,确保过罚相当,防止处罚畸轻畸重、同案异罚、宽严失度等执法裁量不当行为发生。
《裁量基准》的实施,将使行政处罚裁量的适用规则更加统一,更有利于持续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公信力,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为甘肃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同时,甘肃省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印发《关于开展“护薪”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4月下旬至6月底在该省范围内开展“护薪”专项行动,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