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获悉,《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已正式印发实施。
《意见》指出,北京市行政辖区内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建筑师负责制。其中,建筑物或构筑物内部装修、城镇居民私有平房原翻原建等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可不实施建筑师负责制;对工程质量和建设品质确有需求的,鼓励委托建筑师团队,自主实施建筑师负责制。
保障低风险工程建设质量
《意见》旨在打破低风险工程建设各环节间的“条块分割”、充分调动和发挥建筑师在建设项目中的技术主导作用,使传统的建筑设计向咨询服务延伸,通过全过程工程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在控制工程造价和保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保障低风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低风险工程建设品质。
据介绍,建筑师负责制是国际通行的建筑领域管理模式,是以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和其聘用的国家注册建筑师为实施主体,受业主委托,依据合约代理业主履行相关管理职责,在建筑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运维与更新全过程承担设计咨询管理服务,最终将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建筑产品和服务交付给业主的一种工作模式。
建筑师团队服务范围至少三个阶段
根据《意见》,采用建筑师负责制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师团队服务范围至少包含工程设计、施工招标采购(涉及的)、合同管理三个阶段,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建筑师团队完成规划设计、策划咨询、工程设计、施工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等阶段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
建筑师作为建设单位委托的授权代理,与建设单位共同发布指令、认可工程、签证付款,在提升建筑品质的同时,保障建设单位和社会公共利益。
采用建筑师负责制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可采用自审方式,于开工前上传全部施工图进行备案,如施工过程中有设计变更的也应上传相应施工图进行备案,图纸的技术质量责任由建筑师团队负责。相关主管部门依据备案图纸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抽查力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