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支持下,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上海东部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技术转移 竞争情报分析服务规范》(DB31/T1283—2021)和《技术转移 技术评价规范》(DB31/T1284—2021)上海市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将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该两项标准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探索构建本市技术转移标准体系的首次尝试。
《技术转移 竞争情报分析服务规范》为全国首个竞争情报分析类标准,由上海东部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上海科技查新咨询中心、上海容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上海湾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技术市场协会、上海质量教育培训中心共同起草。
该规范针对服务机构在技术转移过程中的竞争情报分析服务缺乏标准,对数据获取、数据处理和分析,以及报告的内容和要求缺乏统一规范,存在服务质量良莠不齐,甚至分析结果有偏差,导致企业不能做出正确决策,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等实际问题,提出建立竞争情报分析服务规范,对促进企业创新和技术转移具有重要意义。
使用对象是技术转移过程中的竞争情报分析服务,相关方包括技术供给方、技术需求方、技术转移服务组织、与拟转移技术相关的竞争对手或合作伙伴、监管部门或机构、竞争情报分析报告的其他潜在阅读者等。
《技术转移 技术评价规范》为上海首个技术评价类规范,由上海东部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上海智化利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上海必利专利评估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盛知华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云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技术市场协会、上海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宇墨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质量教育培训中心共同起草。
该标准针对技术转移关键环节技术评价的服务过程中,由于信息获取、评价和分析方法等缺乏统一规范,服务机构提供的技术评价报告差异较大,在总结该领域较为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前提下,提出建立技术转移服务中技术评价规范,为技术转移双方公平交易提供保障。
本标准提出了技术评价要求、指标、评价报告等相关要求。归纳了技术评价指标体系的5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从评价对象的技术性、市场经济性、风险性、知识产权和社会性5方面开展评价。提炼了评价报告结构内容,阐述了评价报告中评价结论和风险提示所涉及的内容。
本标准的直接用户群体是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技术机构,扩展的用户群体覆盖技术转移的所有相关方。技术评价涉及的相关方包含较多,各方对技术评价的需求会不完全一致,此标准建议评价机构依据不同的场景需求开展评价工作。
上海东部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是国家技术转移转移东部中心的实施主体,上海技术交易所改制转企的筹建机构,致力于提供技术转移全要素、全链条、全球化的运营解决方案,打造服务高校院所、企业和机构的第四方平台。
近日,中办、国办发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加快推进技术交易服务发展。”
上述标准将率先在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和上海技术交易所两大平台上的服务机构推广实施,为本市服务机构从事竞争情报分析和技术评价服务提供操作规范,为企业技术创新领航、市场竞争预警及战略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为技术转移过程中的确权、确价提供有力保障,提升技术转移行业的整体服务能力,提高技术交易效率,助力上海构建更加完善的技术要素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