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域立案,让当事人能够“异地打官司,家门口立案”。记者2月1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跨域立案服务在全国四级法院实现全覆盖。
具体来说,一方面,跨域立案服务主体从中级、基层法院和海事法院拓展到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军事、知识产权等专门法院,并延伸至1万多个人民法庭,跨域立案服务主体全覆盖;另一方面,跨域立案服务范围从一审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拓展到一审刑事自诉、国家赔偿申请和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将能够提供跨域立案服务的案件类型全部纳入,跨域立案案件类型全覆盖。
据统计,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中国法院共提供跨域立案服务82022件,88.77%的管辖法院实现30分钟内响应。
最高法称,对于不会、不便使用信息化手段的当事人在异地立案时面临的困难,这次创新立案服务渠道,由非管辖法院帮助代转诉讼材料。为让立案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可监督,在不改变法定管辖权基础上开启“收立分离”模式,打破立案材料接收的地域限制,实现起诉材料异地接收及无差别办理。
最高法称,全国法院将通过跨域立案服务形成一张“立案协作网”,大幅减少人员流动和诉讼成本。下一步还将扩大跨域诉讼服务范围,探索在材料收转、委托送达、视频调解、网上开庭等建立协作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