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该局与山西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绿色祭扫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相关部门指导村(居)委会将绿色祭扫纳入村规民约,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绿色祭扫。
《通知》要求,各地林草、民政部门在资源共享、应急处置等方面构建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引导民众树立厚养薄葬和绿色文明祭扫理念。
各地林草部门要免费提供鲜花、树苗等祭扫用品,依法在重要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在重点地段、重点区域设置巡山、护山专业巡逻队,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协调应急部门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严禁野外祭扫用火。
督促指导公墓、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做好祭扫服务保障和文明绿色祭扫宣传工作;指导村(居)委会把绿色祭扫纳入村规民约,为民众治丧、安葬和祭扫提供公益场所设施,培育文明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祭扫方式。
此外,林草部门要与民政部门共同加强对农村土墓散坟的管理,对林区内的所有墓地全部登记造册。各级乡镇(街道)及社区(村)要安排专人负责祭扫活动管理,坚决杜绝野外祭扫用火行为。
《通知》强调,各地林草、民政部门要协调森林公安,落实《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依法打击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烧香、烧纸钱、燃放爆竹等违规祭扫用火行为。
在清明节、国庆等传统节日和法定假日开展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查处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做到“零容忍”,从严从快从重问责追责相关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