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青海省水利厅获悉,作为黄河发源地,青海省已发布2020年第2号黄河河湖长令,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守护母亲河 推进大治理”专项行动。
上述黄河河湖长令要求,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攻坚,解决黄河流域城乡污水及垃圾处理、河湖“四乱”、违规利用河湖岸线、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任务落实,让母亲河休养生息,永世安澜。
据中新网记者了解,上述黄河河湖长令提出目标,即到2021年底,全省黄河流域城乡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更加规范,列入《青海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3%以上,黄河干流、黑河出境断面水质保持Ⅱ类以上,湟水干流出境控制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Ⅲ类水质占比达到50%以上。
同时,黄河流域“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省境内黄河干流和重要支流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到位;岸线管护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河道非法采砂整治成效全面巩固,采砂管理水平大幅提升,真正实现“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的目标任务。
据悉,上述行动至2020年9月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至2021年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至2021年12月31日为巩固提升阶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