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等八部门15日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推出八项措施精准调控楼市。措施涵盖行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内容,旨在优先满足刚需,有效遏制投机炒房;运用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确保精准施策;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引导市场回归理性。
今年4月以来,深圳房地产市场交易较活跃,二手房价格上涨过快,部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出现新房抢购、二手房挂牌价虚高等现象,引起广泛关注。相关部门及时对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虚假宣传、发布不实言论等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此次出台的八项措施包括: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发挥税收调控作用、细化普通住房标准、加强热点楼盘销售管理、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管理、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通知》规定,深圳收紧户籍居民购房政策,在深圳落户满3年且连续缴纳36个月个税或社保才能购买商品住房;对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其中,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抑制二手市场过热,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对社会关注度高、预计购房人数多的热点楼盘,要按优先满足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并根据在深圳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长短等因素制定楼盘销售方案;进一步完善交易价、评估价、登记价“三价合一”制度,房屋抵押合同应通过房地产信息平台进行网签,未经网签的房屋抵押合同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及时发布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增加二手市场信息透明度,规范中介机构交易行为,引导市场理性交易,稳定二手住房价格;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恶意哄抬房价、违规挪用各类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的相关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采取约谈、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取消从业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悉,深圳自2016年实施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先后出台“深八条”“深四条”等文件,严格执行限购、限贷、限售、限价、限户型五限政策。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方面表示,下一步将加快构建公共住房和商品住房6:4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让更多的市民通过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解决住房困难。今年计划供应居住用地3平方公里以上,新开工商品房1200万平方米,下半年计划入市商品住房项目80多个,预计供应房源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超5万套。同时,今年建设筹集公共住房不少于8万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