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六月五日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全省法院2019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据悉,2019年,河南全省法院受理环资案件5647起,审结5346起。其中刑事一审案件2490件,审结2429件,判处罪犯3134人;民事一审案件1055件,审结968件;行政一审案件2102件,审结1949件。
通报称,2019年,河南法院持续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的惩治力度,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威慑潜在污染者,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共受理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刑事案件205件,审结199件。其间,河南法院推行环保禁止令,积极预防、遏制污染行为发生。郑州、濮阳、许昌、驻马店等地积极推行环保禁止令,防患于未然,共发出环保禁止令30份。
同时,坚持保护优先,河南法院依法惩处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资源行为。共受理此类刑事案件1539件,审结1508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依法惩处滥捕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犯罪,共受理此类刑事案件409件,审结396件。
此外,加强景观多样性保护,河南法院依法审理涉自然、人文遗迹保护案件,共受理此类刑事案件337件,审结326件;依法调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纠纷,妥善化解争议,共受理此类民事案件807件,审结788件;受理此类行政案件902件,审结808件。
据通报,2019年河南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45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2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依法支持检察机关行使环境公益诉权,共同维护公共利益。
通报称,通过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判令环境污染者和生态破坏者承担停止污染侵权、拆除污染设施、赔偿生态功能损失、支付生态修复费用、采取补种复绿等生态修复措施等法律责任,全力守护“绿水青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