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创新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将激励守信上升为制度化。随着诚信卡落地实施,南宁成为中国首个采用电子卡形式开展诚信激励措施的城市。
6月2日,南宁市官方举行《南宁市诚信卡管理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南宁市诚信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5月8日实施,试行有效期为2年。这是南宁市首份守信激励政府规范性文件。
根据《办法》,南宁市诚信卡不同于其他城市的诚信卡,它是一种电子标志,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种类型,将加载至相关的南宁市公共服务平台试行。诚信标志由加载使用诚信卡的公共服务平台依据自然人、法人的信用状况,并结合各部门推送至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获得诚信表彰、荣誉或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贡献等的自然人、法人信息来评定。
《办法》确定了自然人诚信标志10类,分别为爱心随行、能帮就帮、乐善好施、讲信修睦、抱诚守真、尽忠职守、见义勇为、为人师表、救死扶伤、诚至金开,涵盖了优秀志愿者、学雷锋标兵、捐资帮困、最美家庭、诚实守信、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见义勇为、守信红名单、优秀医务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等14类人群。
法人类别诚信标志4类,分别是守信践诺、食者无虑、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涵盖了“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企业、价格诚信单位、“质量标杆”奖项企业、食品安全优秀企业等5类法人。
南宁市诚信卡的应用坚持守信激励为主,守信激励措施主要鼓励支持给予信用良好以上及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贡献的不同类别的自然人、法人提供优惠和便利等激励措施。
《办法》明确给予自然人激励措施17项,法人激励措施11项。其中,在政务领域,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要对获得类别诚信标志的自然人在评优评先、公共服务、就业、住房、创业、医疗、医保、养老、社会救助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对获得类别诚信标志的法人给予开通办理行政管理事项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免交押金、优先便利等优惠政策。
在社会化应用领域,鼓励支持社会机构给予获得类别诚信标志的自然人、法人提供“信易贷”“信易停”“信易购”“信易行”“信易游”等多元化的信用服务产品,使守信者在市场活动中获得更多的优惠。
南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庄凯称,诚信需要法治保障,也需要德治教化。《办法》的制定出台,是南宁市落实国家加大守信激励推进力度决策部署的一项创新性举措,标志着南宁市守信激励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