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3日对在西单大悦城商场持械杀人的被告人朱纪业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11日13时许,被告人朱纪业为发泄个人不满情绪,持械前往西单大悦城,先后追逐击打、砍刺餐厅顾客及工作人员,致1人死亡、14人受伤。公安机关出警后,朱纪业挟持餐厅一工作人员与警方对峙,后被当场制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纪业为泄私愤,事先预谋并踩点、准备作案工具,春节前夕在繁华的公共场所,持械杀害无辜群众,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新华社,综合京法网事(ID:jingfawang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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