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发布了对“牛散”舒逸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操纵股价被没收违法所得4685.02万元。笔者认为,舒逸民作为知名牛散,也是一名老股民,明知操纵市场是违法行为却仍为之,除了利益的诱惑也是抱有侥幸心理,但殊不知,资本市场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是“牛散”还是机构,不管违法手段如何翻新,违法行为如何隐蔽,只要他无视法律法规,终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提到舒逸民,很多老股民都认识,其被称为”涨停板敢死队三剑客”之一,曾和徐翔齐名。名气一样大,做的事情也很相似。2017年,徐翔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半,罚金110亿元。该案宣判之后,对操纵证券市场的定罪、量刑有示范效应,当年也被称为记入史册的证券案件,轰动一时。
由于利益诱惑巨大,操纵市场一直以来都属于资本市场高发、频发的案件。根据证监会2018年行政处罚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10件,其中,操纵市场类案件处罚38起。从案件情况看,既有涉案账户众多,借用配资放大资金优势的杠杆型操纵,也有涉及ETF、新三板、国债价格等新领域、新类型操纵。
比较典型的案件有:北八道控制包括配资账户在内的301个证券账户操纵多只股票,罚没款总额超50亿元;阜兴集团、李卫卫签订理财协议,先后控制使用25个机构账户和436个自然人账户,通过高杠杆配资集中资金优势拉抬股价等方式对“大连电瓷”实施了操纵行为,这些案件均属杠杆型操纵,涉案账户众多,多借用配资放大资金优势,严重危害资本市场秩序;此外,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实施“抢帽子”操纵案、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思模通过发布“高送转”预案提案实施“信息型”操纵案等典型案件。
对于这些行为,监管层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零容忍,并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严厉惩处。
笔者认为,资本市场中的操纵市场行为严重扭曲证券价格,释放虚假市场信号,恶意欺诈中小投资者,严重破坏了公平有序的资本市场发展秩序,因此,这些案件一旦发现,必须严惩,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打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